Re: [認真] 明細表 (誤差每隊百元以內)

作者: albertho (艾伯特)   2010-04-27 12:07:25
A-PLUS運動行銷工作室(宇軒)簡單回應如下:
1.裁判費用應以場次計費而不應以時間來換算,更不可能接受某些提議要以15/50來計算!
如以時間換算那棄權場次不是更可怕了?
2.的確雨備縮減成15分,但是不應忽略這30場比賽的兩位線審以及記錄員
3.便當費用應該是有打錯
4.APLUS再幫忙包括學生比賽,企業內部比賽,皆會進行一系列的輔導與協助,其中除了
各項目裁判業務之外,還包含了器材球具協助購買租用,提供退貨管道,代尋贊助等等
這些都不會另為收費或抽成,故APLUS全數收入皆來自於各項目雜費收入。
5.比賽過程中第二次切入雨備,我們也表明了當天就到此結束,未完成的比賽皆不會去
收取相關費用!再與主辦單位學姐學長以及總召洽談時學長姐多次提出要以比例來扣費用
比方說排球比賽 本來應該打50分 現在打15分 則裁判費應乘以 15/50 也就是扣除70%
籃球原本40分鐘4節 現為上下半場各五分鐘 也應扣除75%
當下我們立刻表示不可能,裁判不應當有這樣的待遇,裁判並非時薪人員不應以比例換算
若是執意要這樣計算,那我們可以交由學長姐完成,我們也表明了可以完成現在這場就好
,相關費用也到這邊結束就可以。 後有表明可以接受稍微調整雜費,所以包含第一天12場
正常賽程以及第二天的16場正常賽程也一併接受調整。
以上為A-PLUS運動行銷顧問工作室的正式回應,若有疑問也歡迎致電 07-3660322或是0989
-426505
最後,感謝主辦單位所有工作人員,感謝所有參賽球員,在這種極端不穩定的天氣下,
大家都辛苦了!
A-PLUS
2010.4.27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