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已經準備過兩次轉學考了(目前就讀中部國立大學大四)
每次都是擦肩而過(之前是報考外文系)
今年因為開始準備公職考試
開始對法類科目有了興趣
於是和家裡人討論後決定再次報考轉學考
上學期我是看了函授課程和讀了兩遍王澤鑑老師的民總和法律思維
民法:千尋/張台大
刑法:撲馬/王政大
憲法:艾台大
但都是以司法特考律師和司法官的課程為主
並不是轉學考的課程為主
這學期我報了保成學儒的書記官班
民法:賴農惟
刑法:鄭闕
現在的問題是我不知道上這些公職課程是否對我的轉學考有幫助
畢竟範圍和難易度可能有所不同
(前幾天於版上看到了有人考過書記官但沒考上輔大的轉考)
所以在讀教材時也陷入了什麼該讀什麼不該讀的兩難
例如:民法討論與有過失
會考到95台上279的判例這麼細的概念嗎?
例如:轉得人的實例題
因為是外文系而且準備了兩次
國文和英文我其實沒什麼準備
英文只是偶爾拿起以前整理的GRE和托福單字
(台大99年英文:82 / 100年:96)
(台大99年國文:81 / 100年:78)
現在比較困擾的是不知道自己法類科目讀的內容足夠嗎?方向正確嗎?
會買公職函授和面授課程是因為假如沒考上轉學考直接就考取公職
但我自己還是很希望能有機會進入法律相關學系就讀
請問版上的轉胞們是否能給點意見
因為我真的不是很清楚插大的方向
(第一次po文如果有哪裡不禮貌請見諒)
謝謝大家來看我的po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