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一題題目問題

作者: miha8610 (糕糕)   2017-04-21 20:29:26
題目內容:
甲與A昔日為大學同學,某日共赴同學會,同學會結束後已是酩酊大醉,但甲表示其開車
技術純熟,常常酒後開車,而居住在山區的A不會開車,為省麻煩也想搭便車,所以,兩
人一起開車回家。途中甲開車失控撞擊山壁,導致A的頭部受到劇烈碰撞而不治身亡。就
此結果,試分析甲的行為在刑法上的評價?
我覺得是用原因自由行為解題(過失致死),但同學說是客觀歸責的問題(無罪)QQ
請求各位大大解答,謝謝!
作者: febonach (真菌)   2017-04-21 21:21:00
你有考慮被害人自我負責原則嗎?
作者: lkmnv (lkmnv4781)   2017-04-22 01:05:00
被害人自我承受+1~
作者: futureisnow (for long tomorrow)   2017-06-07 12:48:00
忍不住還是回了 酒醉駕駛出車禍而死 是風險正常實現跟被害人自我負責無關 否則照這種見解結論會是A自殺 甲無罪若是真能解釋為自我負責 那麼客觀上不可歸責後面原因自由的爭點就不用寫了但不論是被客觀歸責理論歸納在哪一種類型都應該要關注在風險有沒有正常實現亦即 是否有異常的介入因子截斷了原風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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