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台大101年民總第二題

作者: sjy0821 (jyunyi)   2015-04-03 11:15:49
這題是我從97年寫到103年所有民總考題中困擾我最久的。
原因如下:
第二小題,我認為甲丁間應以87條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做處理,故該保險契約無效。不知道
對不對?(自己覺得怪怪的)
第三小題,知悉甲罹癌者為被保險人丙,要保人甲並不知自己罹癌難認其有詐欺,管見以
為乙之主張係屬無理由。(自己也覺得好怪)
希望有人能指點一下謝謝。
作者: Rue168101 (友人A)   2015-04-03 11:41:00
第二小題我覺得是用詐欺耶因為他說保險公司會不同意承保既然如此 甲和丁應該沒訂立契約 所以不是雙方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作者: sjy0821 (jyunyi)   2015-04-03 12:37:00
回R大,我本來也是寫詐欺,但我同學說是通謀……,第三題你怎麼看
作者: Rue168101 (友人A)   2015-04-03 13:42:00
我覺得應該看成醫生詐欺乙,乙得依92條撤回丙屬惡意,不得主張92條第二項不過我也是今年考生,我的意見看看就好說錯應該要看你認不認為甲可得知 認為就92但 不認為乙就不能撤銷還有上面乙是依92但 撤銷 剛打太快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