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之前板上有連署反應計算機使用不公平,但台大並未給予任何回覆,逃避並不能解決問題
,甚至有嚴格執行計算機規定之試場出現錄取率0%的狀況(對比有試場錄取率高達13.75%)
,希望能再次連署。
根據簡章注意事項中第十三條:
考生對本項招生考試認有損及權益時,得於放榜翌日起 30 日內,以書面 向本校招生委
員會提出申訴。招生委員會應於受理後 1 個月內正式函復, 必要時應組成專案小組公正
調查處理。考生對於招生委員會處理申訴之結 果若有不服,得依法提起行政爭訟。
透過簡章注意事項中第十三條,以書面形式讓台大正視問題,不管最後結果如何,我們都
要積極主動爭取,誠心邀請大家加入Line群,一同連署發聲,團結力量大,無論任何試場
考生都能加入,杜絕任何疑似包庇作弊行為,強烈要求保障考生權益。
Line ID:wangcw666
入群時,請告知試場以及試場計算機使用狀況 ex:第五試場 嚴格執行計算機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