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9020615 (elfknight)
2017-11-17 17:32:17(抱歉貴位大大
可能語詞沒有整理好
我再修改一下內容)
即死一直是被大家所詬病的技能
但在這次活動中讓我有一些新的認識
由於我將資源先放在幾隻五星角上
放棄狂職的使用 而採隊伍的組成會傾向以職等壓過
但也不能無視克職的有無與小兵血量
在第一天活動2和3階段時
我以兩儀劍作為主功手的選擇並不是適合
但在1技與寶具的使用下 高機率一回合清掉小兵
兩回合清掉將近220000血量 效率不輸狂職
更迴避了職階相性 使技能與魔裝更能集中於關主
這樣講 將即死當成對從者技可能有失公平
但若當成對小兵技將能大大提高隊伍效率與資源
特別是高血量銀以下小兵
若在多職階關卡 我會建議即死從者可放在先發隊伍中
(如:兩儀 阿周那 哈桑 庫夫林)
而讓狂職作為後排對王保輸出
關卡上應可以有更好的發揮
以上一些想法提供大家參考
沒有討讚
作者:
s302520 (大儒)
2017-11-18 17:10:00看過原文啊,發現原Po改了才幫補血,真的很嚴格愛計較耶。
作者:
qsxwaz98 (飛翔的疾風)
2017-11-17 17:38:00讚 留言。分享
作者:
ts1993 (komi1111)
2017-11-17 17:45:00謝分享
作者:
ataky (七元)
2017-11-17 17:45:00謝謝分享
作者: lost999 (國稅局臥底) 2017-11-17 17:46:00
閱
作者: JOJOmeinIlan 2017-11-17 17:48:00
謝謝分享
作者:
brandx (brandx)
2017-11-17 17:49:00散了吧沒參考價值
作者:
belion (滅)
2017-11-17 17:55:00幫
作者:
ajo865 (羅斯福路CUXI王)
2017-11-17 17:58:00還ok吧~
作者:
PSYREN (JABO)
2017-11-17 17:59:00幫你讚
這花式曬吧 你即死小怪跟其他五個人有什麼關係...
作者:
Aerith (yakusoku forever)
2017-11-17 18:24:00沒資源練狂職 看到這句笑了
作者: masamune1019 (masamune) 2017-11-17 18:26:00
有文可以噓的小確幸^^
作者: Behusky2245 (埃洛) 2017-11-17 18:31:00
何止是小確幸 簡直是大確幸
作者:
m880178 (ErinnYEs)
2017-11-17 18:36:00奇跡欸
作者: ru8aside (陸ㄍㄟ) 2017-11-17 18:41:00
真的喔
作者:
IsonaEi (超高校級的熊貓)
2017-11-17 18:42:00紅的喜氣
作者:
a0079527 (åŠæ—¥é–’(éžæ´²å¤§é…‹é•·ï¼‰)
2017-11-17 18:43:00我還以為是什麼6的忘記改成噓了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17-11-17 18:46:00
下次試試大龍
作者:
a0079527 (åŠæ—¥é–’(éžæ´²å¤§é…‹é•·ï¼‰)
2017-11-17 18:47:00噓回來
作者:
noddle (noddle)
2017-11-17 18:52:00喔
作者:
banana1 (香蕉一號)
2017-11-17 18:53:00我茶茶放技能跌倒也可以來一篇
作者:
asuna147 (新同學波波)
2017-11-17 19:05:00所以這是一篇肺紋嗎?
作者: poter0104 2017-11-17 19:06:00
OwO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7-11-17 19:08:00別人都在用水刑即死週回種火了你還在做啥...
作者: BlueSkyRaker 2017-11-17 19:09:00
夠廢 我喜歡
我頭好痛....你知不知道劍式的用途啦......不然你給我好了
作者:
dagolen (燕飛雪)
2017-11-17 20:51:00來 不客氣 我知道你想要被噓
作者: zero9903168 (愛的Toma o'_'o) 2017-11-17 21:58:00
怎麼黑掉了
作者:
lollapa (我沒哭)
2017-11-17 22:19:00補個血
作者:
s302520 (大儒)
2017-11-17 23:53:00幫補血,FGO版真的很嚴格
作者: uckkuck 2017-11-18 00:39:00
哦 這是引戰劇本嗎?
作者:
banana1 (香蕉一號)
2017-11-18 00:48:00還有這樣修文轉彎的喔?前後完全不同內容,帶噓文的板友很嚴格的風向?
作者:
f123248 (Jack)
2017-11-18 01:29:00有沒有修文前的版本r
作者:
st9020615 (elfknight)
2017-11-18 01:39:00??我先前文寫不對就應該修改 沒有特別要引戰各位版大的意見都很寶貴我主旨都只是想表達即死技能的可利用性
作者:
dagolen (燕飛雪)
2017-11-18 03:10:00這樣叫嚴格? 需不需要把原文貼出來給你看?FB廢文格式還不讓人噓?
作者:
ddavid (謊言接線生)
2017-11-18 22:40:00其實是你在計較別人噓文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