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人借版主之名創造符合自己的板規
先前的文章已經表達 他已開創多重帳號名義發文
在今天卻又發表新板規 (如下)
並把把校版當個版使用
對版主有意見的發言一律是為亂板
那先前該人多重帳號 同ip發文 就無所謂嗎??
接著不經公告就私自水桶
無故理由封鎖我言論自由 是版主應該的嗎?
且私自將我水桶期限達一千四百多千 三年多
完全毫無公告 以及詳細的違規內容 私自處理個人水桶三年多
且該人說先前事件及其文章 延用舊制 是以哪一則規定判我水桶三年多?
這是應該的嗎????
希望解決方式
革除該人版主一職 並且解除我的限制
《KNU》看板設定
b - 中文敘述: 校園 ◎[開南]期中考將近 邊避寒邊念書吧
板主名單: Celery0605
h - 公開狀態(是否隱形): 公開
g - 隱板時 不可 進入十大排行榜
e - 開放 非看板會員發文 發文與推文限制:
y - 開放 回應文章 *使用者水桶中(尚有1460天)
d - 開放 自刪文章
r - 開放 推薦文章 名單編輯與其它: (需板主權限)
s - 開放 噓文 w)設定水桶 v)可見會員名單
f - 開放 快速連推文章 m)舉辦投票 o)投票名單
i - 推文時 不會 記錄來源 IP c)文章類別 n)發文注意事項
a - 推文時 對齊 開頭
x - 轉錄文章 會 自動記錄,且 需要 發文權限
L - 若有轉信則發文時預設 站內存檔(不轉出)
8 - 允許 未滿十八歲進入
★ 您在此看板無發文或推文權限,詳細原因請參考上面顯示為紅色或有 * 的項目。
原來
3-3 不得發表含有人身攻擊、性騷擾或不雅字眼等文章。
更改為
3-3 凡文章或推文內容涉及人身攻擊、帶有不雅言論及挑釁他人引起論
戰, 視情節輕重,可給予水桶一週到永久水桶之處
罰並直接刪除該文章。
新增3-6
爭議文章
對於板上累犯 或者已水桶之人
相同IP位址、不同ID發表之文章,視為同人所發之文章
將處水桶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