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申訴案的小組長剛好跟被申訴人重復了
按照戰略高手、生活大不同兩組的過去大量判例跟pttlaw的全站規定
必須回避
一般是由群組長代行
所以轉錄過來,希望群組長有空看到,過去接受申請
或是直接由群組層級判也可以
※ [本文轉錄自 FJU-Affairs 看板 #1FkK0Va3 ]
作者: rasong (同情我就給我錢) 看板: FJU-Affairs
標題: [申訴] FJU版主不當鎖文
時間: Mon May 21 03:03:56 2012
申訴事由: FJU版主不當鎖文,破壞版友自由討論空間。
被申訴人: FJU版主
根據: 大專群組內之判決無懲處者不得申訴,然涉及公共事務者不在此限,
本案主要申訴內容為版主箝制言論,涉及看版公共事務,
因此依大專群組之規定提出申訴。
事實:
wingnice在5/14號於FJU看版發表關於其購物經驗之文章
"[閒聊] 514有養狗的那家服飾店老闆竟然叫客人滾!"
於版上引發回文及推文,輔仁大學教官boringword亦於5/18至版上po文
以標題"[閒聊] 有關514巷服飾店與同學糾紛問題回應"參與討論。
爾後版主TheDark於5/18發表公告,以輔大校方來函為由,
用S鎖住前述討論串,禁止同學討論相關事件,並且未鎖boringword之文章。
事件發生後,申訴人rasong以"[閒聊] 關於版務問題之校方到底是不是管得太寬",
和版務人員進行溝通,並期待版務人員方面更進一步之解釋,
TheDark遂修改其公告內文,將內容變更為
"最主要鎖文原因是因為下面討論已經逐漸接近不理性討論的情況
加之校方來函以及考慮文內討論狀況所以才予以鎖文。"
相關討論串與和申訴人與版主之相關溝通稍後轉錄。
申訴內容:
1.TheDark於5/18之公告明確指出514之討論串已禁止回應,並全數鎖文,
然而boringword之文章,亦為討論514店家之討論串,
卻因其為輔仁大學教官之特殊身份,並未被鎖文,此為執法不公。
2.今日之討論為版友針對特定輔仁大學周遭店家之主觀評價,屬於輔大版之看版用途,
且並無危害善良秩序、侵犯輔大權益之明顯事實,然而卻因校方來函而禁止版友討論,
如此鉗制言論之行為,駭人程度乃ptt創立以來少有。
3.TheDark之解釋於版友溝通之文章中,有合理闡述、論證其判決主因僅為校方來函之處,
於此不再重複,就申訴人的看法而言,其"不理性討論"僅為藉口。
訴求:
1.這是本站少數無緣無故收到校方來函,而版主接受且壓迫討論自由的案例,
值得站方做出警告,以保護討論風氣。
2.版主群如此行為,儼然成為校方傳聲筒,日後再有類似爭議事件,
已無適任、信任之可能。
3.boringword即使為輔仁大學教官,於ptt上亦無特權,在尚未開放討論之前,
該文應當一視同仁鎖文處理。
4.要求版主群開放此一事件之討論,對版友詳細說明事件經過,
並且保證不再有類似事件發生。
5.FJU版直屬小組長同時兼任被申訴者FJU版主,按照組務迴避原則,
本案應由Uni-LawServ之群組長代行,原小組長TheDark於本案無權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