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NCHUS 看板 #1GHZpUJr ]
作者: GauYi (高義®) 看板: NCHUS
標題: [公告] GauJin GauYin改水桶為四個月
時間: Wed Sep 5 01:39:39 2012
#1GFppGkb (Uni-LawServ)
#1GHUkRi- (Uni-LawServ)
作者 dreamwave (思念是一種病) 看板 Uni-LawServ
標題 [判決] NCHUS版主GAUYI隨意進行水桶之判決
時間 Tue Sep 4 19:52:5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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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請板主於24小時內解除水桶或更改判決
判決理由:
NCHUS 看板 板主GauYi 以該板板規3-4予以使用者GauJin永久水桶之懲處
惟證據蒐集尚未完全,即逕自主觀判定且予以最嚴重之懲處,念及該板主初犯,
不予以任何懲處,然須於短時間內更動判決或解除水桶
以上
故依照
#1FpOUvTp (NCHUS) [公告] GauJin 水桶14天
GauJin已經為累犯
又GauJin假扮食生系學生
因為找尋出來他應該是生科系學生 但是小組長認為證據薄弱
故先依照版規3-4
3-4.請勿以任何形式鬧板
如:戰文、不正常推文、恣意洗板、愚弄板眾、無意義文章
在文章中使用不雅字眼及人身攻擊...等
<違者水桶一個月>
已有前例者則改為<永久水桶>
水桶一個月
又因為其為累犯
所以水桶時間加倍為兩個月
#1GDcPKGf (NCHUS) [ptt.cc] [公告] GauJin水桶10年
#1GFarbgf (NCHUS) [ptt.cc] [公告] GauYin水桶10年
又GauJin=GauYin
十、分身相關
10-1.曾經有紀錄後,分身違反以上板規,則與本尊一同加重處罰。
10-2.曾經有紀錄、且分身違反板規後,經提證後之所有分身皆以同樣處罰。
水桶時間加倍為四個月
故GauJin GauYin皆水桶四個月 從本日起水桶三個月又三週
GauJin如果能拿出證明自己為食生系學生的證明 則馬上取消水桶
我仍然會證明GauJin並非食生系學生 之後等小組長判決是否為永久水桶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