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01 13:52:07依據群組規範
一.看板呈無板主狀態:
1.看板無板主時,由該看板板友提出連署板主,並於連署人數達門檻後,向組務版提出
申請,否則小組長得不受理。亦得按群組實習規範申請擔任板主(公開討論看板除
外)。
由於之前此看板為沒有板主的狀態,請hlvj先行連署,並且將政見文轉至Trans_study板
至於BaBi的部分,組務認為hlvj的政見和BaBi板主一致,若要進行業務轉移再板面
宣導進行即可,當然,會視情況考慮是否讓你直接協助
joh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01 13:58:00這點我也有考慮,但是請先等待連署,視情況我會決定況且你已經有三個看板,這一點也是我考慮的點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11-01 14:14:00我知道你在說甚麼,不過規範就在那裡,所以,我之後會再向群組長提一下群組規範的矛盾等到連署過了,我會視情況決定,先這樣決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