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會公告]2009年大獨盃競賽章程總則

作者: monkeywang (!!)   2008-11-01 22:47:04
2009年全國大專校院獨立科系盃競賽規程
壹、比賽宗旨:為促進全國大專校院獨立科系系所間之交流,並增進學生身心健康及校際
       情誼,特舉辦本賽會。
貳、指導單位:教育部、嘉義縣政府
參、主辦單位:國立臺灣體育大學〈臺中〉運動管理學系
肆、協辦單位: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大同技術學院、長庚技術學院
伍、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8年2月9~12日〈星期一~星期四〉
陸、比賽地點:
  國立臺灣體育大學〈臺中〉嘉義校區、嘉義縣立田徑場、嘉義縣立體育館
  嘉義縣立棒球場、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大同技術學院、長庚技術學院
柒、報名資格:
  一、參賽球隊資格:符合大獨盃參賽宗旨之受邀校系,以各校之系或獨立所為單位,
    各單位各項球類競賽限報一隊。
  二、參賽運動員資格:
  〈一〉以大會所邀請之大專校院系所97學年度上學期正式註冊之在學學生(含該系所
     研究生)為限(不含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
     短期訓練班學生)。
  〈二〉有以下資格者之隊伍任何項目比賽僅能同時有一位選手出賽。
    1.曾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
      加分等「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之入學管道並
      經榜示或遞補錄取者定義為專項體保生;每參賽單位於各類競賽限報一名
      專項體保生。
    ※註:非該項目專項體保生不在此限制。
  〈三〉符合下列資格者謝絕參賽。
    1.曾經入選國家代表隊選手。
    2.現任社會甲組球員與職業球員。
  三、單一選手可參加多項競賽,但如欲賽程衝突請選手自行擇一參賽,大會將無法為
    此個案調整賽程。
※若違反以上規定之隊伍經檢舉查證屬實,則取消該隊伍之該項競賽成績及名次。
捌、競賽項目:
 一、男子籃球   二、女子籃球   三、男子排球   四、女子排球
 五、羽球團體組  六、桌球團體組  七、男子慢速壘球 八、足球
 
※註:各項目報名參賽隊伍未達9隊,大會取消該項目競賽,並全額退回報名費。
玖、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本屆大獨盃報名採取網路報名與書面報名並行模式,各參賽領隊需特別
   注意大會規定必須完成網路報名與書面報名手續。
  1.網路報名:請至2009年大獨盃官方網站下載各項球類專用報名表,以校系為
   單位(為避免作業疏失,恕不接受以球隊自行報名),統一收齊貴校系報名項目報
   名表,信件主旨為貴校系全名,將電子檔以附件方式寄至
   2009大獨盃專用信箱:unicup2009@hotmail.com。
  2.書面報名:將填寫完成的報名表列印,並將匯款證明單據影本與參賽選手學生證
    正反面影本貼於報名表格附件位置,以郵寄掛號信件寄至
    2009大獨盃報名組:613嘉義縣朴子市學府路二段52之16號。
    收件人:2009大獨盃報名組收
 
 二、報名費用:
  1.各競賽項目報名費用一欄表:〈元〉
    比賽項目 報名費用 報名人數上限
    籃球(男子、女子) 3,000    18人
    排球(男子、女子) 2,700    18人
    羽球(團體組) 2,500    12人
    桌球(團體組) 2,000    12人
    慢速壘球 3,000    25人
    足球(七人制) 2,500    15人
  2.請以各校系為單位,統一收齊報名費用,將報名費用依匯款方式匯至
    2009大獨盃專用帳戶:玉山銀行 朴子分行,
    帳號:1218-968-023377;戶名:呂艾穎。
   ※備註:
    1.報名經確認後,不得任意增減及更改參賽選手人數、姓名及參加項目,參加
     單位事先務須慎重辦理,若有特殊原因請於第二次領隊會議前向大會提出修改
     ;待第二次領隊會議結束後,恕本大會拒絕受理參賽選手名單增減。
    2.報名費於報名手續完成後一律不予退費。
    3.比賽期間,非大會疏失而造成參賽人數不足使之無法比賽,則大會一律不退
     報名費。
 三、報名期限:即日起至97年12月26日下午17:00止〈以郵戳為憑〉。
 四、聯絡方式:05-3621260轉5217 2009大獨盃大會幹事部
         總召   王毓麒 0938733060
        賽務組長  盧彥均 0963031124
        行政組長  陳冠宇 0939773699
拾、獎勵辦法:
一、團隊獎項:
1.各競賽項目取前四名,贈與獲獎代表隊獎盃一座。
2.獲得前四名的選手,贈與獲獎代表隊選手個人獎狀一幟。
 二、個人獎項
  1.籃球(男、女子組)、排球(男、女子組)、慢速壘球、足球晉級四強隊伍之選手皆
    獲得MVP遴選資格,以上項目由本大會委員會決選一名。
  2.獲獎選手於本大會閉幕典禮公告並頒獎,贈與獲獎選手個人MVP獎座一座。
拾壹、報到手續
 一、報到時間:於第二次領隊會議公告。
 二、報到地點:嘉義縣立田徑場〈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三路6號〉
 三、開幕典禮:請各參賽校系派至少10名參賽選手參加開幕典禮。
拾貳、領隊會議:
一、第一次領隊(行政)會議:98年12月6日〈星期六〉下午2點
           〈嘉義縣朴子市學府路二段52-16號4F〉。
二、第二次領隊(賽務)會議:98年1月10日〈星期六〉下午2點
           〈嘉義縣朴子市學府路二段52-16號4F〉。
二、總領隊會議:98年2月8日〈星期日〉下午3點
           〈嘉義縣朴子市學府路二段52-16號2F〉。
拾參、競賽規則:請參照本章程之附件2009大獨盃各競賽項目規則。
拾肆、雨天備案:視天候狀況,請依2009年大獨盃官方網站公告為依據。
拾伍、保險:本大會投保場地活動險,參賽球隊請自行投保個人意外險。
拾陸、本大會有權決定競賽期間未詳盡規定之事務,本競賽規程如新增或修改部分,
   及所有競賽相關事務,以2009年大獨盃官方網站最新公告為依據。
                   2009年大獨盃主辦單位 
                     國立台灣體育大學(台中)運動管理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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