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了文
關於i-20到期後out of status有以下問題想請教
如果是學校行政單位在審核決定是否給予extension 或是直接給另外的學位
無論是哪一種都要給一張新的i-20
但是行政單位審核仍在進行中
現有的i-20上面的期限則是幾天後就到期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先留在美國?
爬了文 有re-instatement
但也需要學校出具證明
而且是beyond control的因素
請問這種因為審核而耗時
過了i-20到期時間都還不知道學校是什麼決定
可以算是re-instatement的理由嗎?
是否要在i-20到期後才能提出?還是在到期前就可以提出?
如果是申請extension
一般需時一星期
則目前只剩幾天I-20到期的情況下
該怎麼辦?
比如reinstatement或是出境再入境?有無其他方式?
而如果是直接授與其他level的學位
馬上畢業
則申請re-instatement的意義為何?
這種情況下如何確保自己不會變成out of status?
如果申請re-instatement 審核據說要幾個月
也要求學生remain/ continue with their studies
但是又已經是隔幾天馬上就畢業的身份
這樣的re-instatement要主張什麼來確保自己不是out of status?
假定是out of status後五個月內到了其他學校就讀
如何拿新的學校的i-20? 是否不必另外再辦F1?
如果out of status中間file 了reinstatement
reinstatement審核通過前
然後暑假開始
到其他學校就讀
這樣對於拿新的學校的i-20程序要如何進行?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