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J1/J2問題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4-05-30 08:28:57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 cchris:J-1一般不能用I-539來延期;I-539可用來轉成觀光B身份 05/29 13:41
: → cchris:懷孕六個月其實還能搭飛機;你一直沒動作才會造成問題 05/29 13:43
: → draqula:你的意思是以J轉B,在境內等候轉換,請問這可以拖多久? 05/29 21:32
: 已經有回了,審查期間兩到三個月,通過後延長到申請日起算起的六個月為止。
: 你太太既然不想搭飛機,我猜你們應該是想留在美國待產,目前懷孕六個月,代
: 表預產期在四個月後,也就是10月。在 6/18 前申請 I-539的話,結果大概在 8
: 月底到 9月中出來,如果沒過立刻失去身份,必須離境;如果通過則可以合法以
: B身份待到 12/19,因此對她而言最好能夠通過,否則很麻煩。
: 由於 Grace Period 到 6/18 ,你太太必須在這個時間點之前提出 I-539申請,
: 否則因為失去合法身份會無法申請 COS。
: 至於你,既然目前的學校不願意協助轉換,你唯有回台灣重辦 J-1簽證一途,你
: 沒有說明 J簽證的詳細類別,無法判斷你是否受到 J-1 Research Scholar/
: Professor 的12/24 Bar 限制。
看了舊文,整理了一下你的狀況
你本來是讀LLM,現在要到新學校讀JSD (SJD)
看起來你是學生身份,但不知為何要使用J-1身份而非F-1身份?
是因為獎學金的關係嗎?
看起來你不受12/24 Bar的限制
所以一個可行的做法是:
兩人在grace period結束前境內送出I-539,申請從J身份轉成B身份
(請詳讀說明書,資料不全的話就一定會被拒絕)
理由可以用太太的身體狀況,可出示證明,會有幫助。
結果如果九月出來,順利的話太太可以待到12/19。
但是你8/25新學校就要開學了,所以你等不到結果出來,就必須先離境
在這段時間獨自回到台灣AIT辦新的J-1簽證
(雖然會兩人分離一週,但也別無他法,這是法辦法中最好的辦法)
順利的話拿到新簽證,再回到美國 (8/25之前30天就可持新J-1入境)
為了避免遇到早產等問題,所以回台辦簽證還是越早越好,可以七月下旬回台
七月底之前就持J-1回到美國
假設I-539核准,太太可在12/19之前,境內再送出I-539,轉回新的J-2身份
也可以太太在12/19前帶小孩一起回台探親,順便辦新的J-2簽證
你可能會問為什麼你不能也辦I-539轉回J-1就好,還要跑一趟台灣?
主要是因為I-539要花3個月,在通過轉回J-1之前,你都不能註冊入學。
也就是說,你就無法準時在秋季班入學,而要延到下個學期才入學,你願意嗎?
那你可能會問為什麼不能直接從前一個J-1轉到下一個J-1,而要經過B
法律就是規定I-539不能這麼做,所以結案。
最後,討論一下這個做法的風險:
1. 你回台拿不到J-1簽證,無法回美國讀法學博士, 太太只能在美孤身生小孩,殘念。
但這個機率不大 (除非你成績很差)
2. 太太的I-539沒通過。
如果有認真的填表、也有確實的附上證明文件的話,成功率是很高的。所以免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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