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家好~ 前陣子有跟大家說我要帶小孩去美國旅遊
目前小孩1歲3個月,今天去面試. 面試沒過
先說明一下我的狀況,我之前是在美簽官網上面申請
因為之前不熟ESTA是什麼? 所以我申請成一人要4960元B2種類
所以我跟小孩要價$9920元.
今天面試官問我 要去哪? 小孩爸怎麼沒去? 找誰? 哪裡畢業? 從事甚麼工作?
我回答 亞特蘭大 , 要留在台灣工作 . 找朋友. 台藝大畢業. 音樂教學
我帶的資料有 房屋產權(影本) 戶口名簿影本, 我自己公司的大小張或其他證明
還有近期繳的稅單.但面試官都沒有問我有沒有其他資料能證明?
然後面試官問我說 怎麼會用這種方式申請? 我回答說: 因為我弄錯了
我是不是哪裡回答不清楚?
然後就被面試官發了214b 條款
似乎是我文件證明不夠 他怕我去美國工作之類的嗎??
然後今天我回家又重新申請Esta 這樣我會不會又會被拒簽??
這樣的話該怎麼辦!!!??
還是說我還是要去面試一次呢? 流程是怎樣??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