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第三國申請新f-1問題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4-06-15 13:59:39
※ 引述《theWANDERER (癡、肥、蠢、宅)》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已經開完會,又回多倫多等著了
: 但我的實習已經下最後通牒,6/27不報到就沒有了
: 所以我在想回台灣申請了
: 想請教各位
我的看法是,這種admin processing費力曠時,可能幾個月都等不到
你的實習工作基本上已經差不多沒救了
但是你如果繼續耗下去,搞不好連下學期開學都來不及趕上,甚至長期回不了美國
這樣就真的很慘烈了
: 1. 我能放棄這次在渥太華的申請嗎? 可以的話,如何放棄呢?
你也不需要特別放棄
萬一你離開後突然收到通知,還是可以想辦法回加拿大(本人或寄回護照)處理簽證
: 2. 我在台灣申請會不會仍然被審查,因為我在加拿大已經被審查了?
不論你有沒有特別撤回申請,AIT都看得出來發生過什麼事
他們會決定要不要發簽證、需不需另外審查。這也和你有沒有撤回沒什麼關係。
: 3. 我如果回台灣辦,十天內拿得到嗎?
: (我一定要25之前拿到,因為我還需要移動到實習地點)
就算你現在開始排AIT面談,感覺上機會也不大。
但總是多一線希望,若沒有被審查的話,就有渺小的希望可趕上。
就算趕不上,至少你下個學期的開學還來得及。
至於這個實習工作,就當做是上了一課,趕得上的話就算賺到,沒有的話也只好這樣。
: 感激不盡
作者: theWANDERER (癡、肥、蠢、宅)   2014-06-16 04:36:00
感謝QQ
作者: fortiori (無為)   2014-06-16 15:33:00
感謝分享,但真不知道AIT要怎麼看待在他國還在行政審查的案子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4-06-16 17:41:00
用公家機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出發點去推論,在 A領事館申請簽證被送行政檢查,那在 B領事館也一樣被查的機會會很高因為如果 B沒送查最後出狀況,那 B要負責;如果 B有送查還出狀況,那是國務院的問題, B可以置身事外。如果我是簽證官,前面人送查我一定跟著送,要推翻前人的決策要有充足理由,但是按照前例辦事就不用什麼理由,出事情的責任也低
作者: fortiori (無為)   2014-06-16 21:05:00
感謝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4-06-17 01:03:00
所以就看你有沒有辦法說服AIT你其實是不需審的,國外太緊張另外,若同樣等三個月,在台等的成本和緊張度也和在國外不同
作者: theWANDERER (癡、肥、蠢、宅)   2014-06-17 05:49:00
我通過了各位,35天差點就要買機票回去了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4-06-17 05:57:00
恭喜!
作者: theWANDERER (癡、肥、蠢、宅)   2014-06-17 06:08:00
感謝樓上以及所有給意見的版友
作者: mirasaur (Mirasaur)   2014-06-17 07:05:00
恭喜!看你煎熬好久替你鬆一口氣!
作者: theWANDERER (癡、肥、蠢、宅)   2014-06-17 12:23:00
謝謝樓上
作者: fortiori (無為)   2014-06-17 18:28:00
恭喜!! 希望我也能順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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