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H1b Extension 延期不成功/H1b轉F1或B身分?

作者: PMC (屁與月經)   2014-06-18 17:15:07
謝謝Cassine和Chris! 再來報告近況:
我決定不回台灣簽F-1,我很怕AIT。所以就是先念A碩士了,學校還是強調要開始馬上
唸書,我想算了就依他吧。
6/16拿到A碩士的I-20,國際學生辦公室跟我說現在辦COS可以去USCIS網站的ELIS系統自
己辦,只要註冊帳號密碼,按步驟一步一步填寫,之後再上傳相關文件,線上刷卡繳
$290然後送出即可。
A碩士的Student Orientation Day是6/25,所以學校告訴我最後工作日做到6/23,然後
6/24填ELIS送出,就可以6/25參加Orientation了。請問這樣時程可以嗎?
另外,請公司撤回I-129的日期要設在6/23(最後工作日),還是再隔一天(6/24)?
今天6/17遞辭呈,經理快翻臉,說我怎麼搞到這麼晚才講,我都快被嚇哭了。好在督導
有安慰我。在美國工作大不易呀!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 引述《PMC (屁與月經)》之銘言:
: : 謝謝cassine和chris!
: : 再請教一下,H1b到期自願離職後,有Grace Period嗎? 若有,可以在Grace Period時再
: : 辦COS嗎?
: 沒有,所以一般都是跟雇主協商討論撤回 I-129 的時機
: : 若沒有Grace Period,那我是不是一定要在6/29 H1b到期前送出I-539/COS,否則被拒機
: : 率大?
: 要在失去身份前辦好,最好在 6/29 前送達 USCIS
: : 我若想轉F,但既然要等到COS核准後才能上課,那我的I-20上入學日期是不是要寫七月?
: : (剛好開課日期是7/3),可是若等到核准才能上課,那也都九月多才能上課啊?
: 境內轉 F身份就是這樣, USCIS給你審半年你就要等半年,但是這半年都可以合
: 法停留,依規定不具有學生身份也不能每週上 18 小時以上,部份學程不允許
: Part-time ,學生就只能夠等到通過為止才能開始上課
: : 我除了這個A碩士學程可以唸(開課日7/3,而且每個月初都開課,year round enrollment)
: : ,另有一個B碩士學程我也有興趣(開課日九月初和明年三月初,每年兩次enrollement)
: B校是是典型的秋季班跟春季班
: : ,那這樣是不是直接申請B碩士的I-20才對,反正要等2-3個月才會核准? 我比較想唸B碩
: : 士,但沒有選擇餘地的話,念A碩士也是可以。
: 對,你只能挑一個申請轉換過去
: : 還是說時間緊迫,先申請A的I-20才能合理的申請轉換?
: 沒有 I-20 沒辦法轉,但是 B校九月才開學現在應該可以發 I-20
: : 如果學校還是跟我說送出I-539後,雖還沒核准但得馬上繳費上A碩士的話,請問USCIS網站
: : 有相關條文可以讓我去跟學校證明他們是錯的嗎?
: 依規定非移民身份人士就是要取得 F或是 J之類的學生身份才能一週上超過18小
: 時(Full-time)。
: 學校要你先上課,同時又為了符合規定,大概會要你一週先只上18個小時以下,
: 等到通過之後再把時數拉回18小時以上,之前的學分就照算。這樣就算你之後被
: USCIS拒絕,學校還是能夠收你錢,對他們來講能賺比較多。
: : 其實雖然我的目標是找到新工作取得新的H1b,只是覺得都開始唸書了,唸完好像比較有個
: : 完整。而且這些碩士課程都在晚上和週末,若找到工作轉回H1b,也是可以繼續唸完,所以
: : 想說唸個真正想唸的。
: 如果你真的想念就直接回台灣辦 F簽證比較快,順利的話三天就好,入境隨即取
: 得 F身份,辦了 F簽證也不會影響你 H-1B 名額。
: : 千頭萬緒,謝謝回答!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4-06-18 17:26:00
參加Orientation無妨,但是你不具有學生身份,因此若該碩士課程規定要Full-time,你不具有修課資格
作者: PMC (屁與月經)   2014-06-18 17:46:00
A碩士是full time的。我再去跟律師請教一下。謝謝答覆。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4-06-18 18:20:00
Full-time必須等到I-539/COS通過後才能開始上課,在此之前學校讓你註冊算是違規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4-06-19 00:45:00
一般辭職建議有2-week notice,算是業界基本的禮儀
作者: mirasaur (Mirasaur)   2014-06-19 03:29:00
推一下2 weeks notice,感覺你似乎給不到一星期的通知
作者: PMC (屁與月經)   2014-06-19 14:54:00
是啊,來不及給2 week notice, 因為所有一切在6/3發生,而且在HR與眾律師中周旋,HR給不出有力證明,加上沒有律師要接這個爛攤,所以這麼晚才做出決定真的是不得已。奉勸各位要找H1b工作Cap Exempt的人,仔細研究一下公司有無符合規定再送件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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