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問題想請教,
由於我的老婆要前往捷克布爾諾交換學生九個月,
而我們討論後決定我也要一同前往,從今年十月到明年七月。
現在主要卡在我的租約證明這項,
目前是有找到一間位在布拉格的公寓,也已經簽約可以拿到租約,
但是在與台灣這邊的捷克辦事處詢問後,
他是說可以協助我申請簽證動作,但是屆時會再由移民署的人做確認,
而我們必須準備好理由來說服他們...
這邊衍生幾個問題,
1. 根據以往留學生的分享經驗,似乎申請簽證的動作在台灣完成後,
只是取得證明? 同步的申請資料也會送到捷克本土,並要等到落地後至外事警察局
辦理,才會正式取得簽證!? 這點到底有沒有變?
為什麼常常看到有人說要在台灣完成簽證的申請,這樣可以免除後患,這兩個說法
不是牴觸嗎?
再者,我的情況,我老婆當然是去布爾諾的外事辦理;那我呢?
2. 第二,我這樣租屋到底有沒有問題? 會被外事警察局刁難嗎?
(目前我們的理由是居住在布拉格比較方便,且房東是認識的人;再者,我老婆的
課程並不密集,一星期頂多一兩天的課,他很樂意透過通勤來就學,他同時也會在
學校租宿舍,以防萬一)
3. 目前一直在問布爾諾的房子,但是分租公寓有些跟我說他們沒在簽租約的,不然
就是怕麻煩,隨便就把我打發掉。 問到仲介,只叫我先申請一個住宿申請的服務
(約台幣5,000元),建議我到了九月再確認房子就好。 然後到時入境再請移民局的
到租屋處簽一個移轉申請書之類的..這樣真的能行嗎? 那我的簽證到底是要移轉後
才拿得到?還是原本就拿得到? 這就又牽涉到第一個問題..
說真的,預約兩個月後的房子真的很難找,重點是要跨海處理文件就根本沒人想理..
4. 我是很想再問辦事處,但是我已經問了好多遍,他們會回我說要由移民署來確認基
本上感覺就是他們也沒把握..
希望有經驗的人可以提供協助,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