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爬過文,有看到與我類似的問題但沒獲得確切答案
我目前人在加拿大工作,合約到八月底
九月開始要去美國工作,持J-1簽證
不過想要先過去一趟找房子
所以會在八月初左右去一趟美國
依照J-1可在起始日30天前入境
我應該是8/2就可以用J-1入境了
但是入境後要跟學校報到、出境要獲得許可之類的很麻煩
而且我怕萬一我的J-1開始生效
找完房子要回加拿大時會被加拿大海關刁難
所以想要在八月初時先用ESTA入境
八月底時再正式讓J-1生效
請問這樣是可行的嗎?
以我的情況,八月初去美國時會有回加拿大的回程機票
理論上符合ESTA的需求
不過海關會不會因為日期已經落在可用J-1入境的期間
就強迫我用J-1入境呢?
請知道的人為我解惑,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