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版友
小弟將在今年八月中畢業 OPT已於六月中送/受(6/12)件 並找到工作有offer letter
不過公司說要在我收到EAD CARD後再談何時開始上班
所以offer letter上面是沒有提到上班的起始日
自己的打算是希望能談到十月開始上班
我打算九月初在上班前回台灣一趟 九月底回美
不過我的F1已於今年六月過期 所以回去勢必得renew visa才能再入境
可是我的OPT申請狀態截至目前還是initial review
我的疑慮是:
如果之後回台renew F1時還沒拿到EAD的話(或是還在審理OPT) 會被拒絕辦理renew嗎?
抑或是返台renew F1前EAD拿到了 不過還沒談工作的start date 有可能被拒嗎?
謝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