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請見諒)
大家好
背景:
29歲單身女性,目前工作在職3年多。
目前已持有美國B1/B2簽證,2015/feb/1 到期。
過去10年內用過2次J1跟1次B1/B2赴美,一切正常,無逾期居留的紀錄。
預計於2015的一月中與美國公民男友赴美旅遊探親2星期。用B1/B2入境。
去回程都會使用UA stand by的票,有位置就飛,沒位置就等下一班,故無法提出回程機票。會從SFO入境。
想請問版友,若海關問起機票的事,我實話實說,會有什麼大問題嗎?
或是可以另備哪些資料來證實行程結合就會回台呢?
(公司名片我會帶)
謝謝。預祝大家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