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前已先行爬文了
臨時有事需要回國
但還是想要做回國前的先行確定
我是在2014年12月13號畢業
在14年的11月已經申請了OPT
目前opt的狀態在pending中(尚未拿到EAD卡)
USCIS官網上目前顯示Case Was Received
I20上面寫的OPT開始日期是:2015年2月11號
所以我目前需要準備文件如下:
OPT的I797收據 + OFFER LETTER(已備妥) + 護照 + VALID F1 + I20半年內的簽名
但我的I20已經在我畢業那天12月13號到期了!?
可是簽名是在11月14號簽的,是半年內的有效簽名
想知道我的I20是否依舊有效,這部份有點不清楚;(
而我打算2月6號出發回國,3月2號回美國繼續找
回美國的時間3月2號已經過了OPT的開始日期
所以當我備妥了上述文件
是不是就能順利入關,板上蠻多人好像都順利通關了
希望自已也能做到
在麻煩板上的各位大大幫我解答
感謝在先了!!!!!!
謝謝大大們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