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前輩大家好
因為最近規劃今年暑假申請美國的語言學校就讀
在規劃上目前是預計申請大概3個月左右的課程
不過想在結束這基本的3個月後
再決定是否要繼續申請
想請問再這樣狀況下
是否能繼續申請同一學校下一梯次(3個月)的課程或轉校就讀
(不確定目前的語言學校自己是否能適應)
因此想請問是否可以延續I-20呢 以及該如何做呢
因為I-20及F-1上都會有效期
延長勢必會超出時限
還是我只能離境再重新申請呢
另外想在請問
這樣的申請是否為續讀呢
(因為規定好像是要為未完成或中斷一段課程)
並且想知道我有多少時間可以考慮續讀
或尋找新的學校
因為我的狀況為已完成一段課程
似乎不符合60天的期限
又看過許多文章提到15天的期限
所以不曉得究竟我有多少時間可以來處理呢
還請有經驗的前輩能給予賜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