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of (大寶)》之銘言:
: 請教板主,一切重來是指併購完成後馬上失去原本L1身分嗎?
: 還是只要出境後再入境前到AIT重新申請簽證就好?
LCA 等文件因為雇主消滅所以全部作廢,你沒有有效的 LCA自然 L1B也會失效。
: 公司也是被併購並預計2016 2月完成合併,可是問HR都只能得到制式的一切等合併完才有答案的回答。
確實如此。員工相關轉移細節可能買賣雙方還在談,新老闆可能不願意協助申請
LCA 。
: 感謝,手機排板請見諒。
: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 一樣,合併後的新公司必須要重新送 LCA申請,等於一切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