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去年6/27-11/28 在英國讀語言學校準備雅思。
這段時間使用的是學生觀光簽證。(short-term student visa)
但結果不如預期 無法趕上今年的入學(1月)。
為了不荒廢英文,因此打算2月中再回英國讀語言學校讀到7月。
但我認為我的免簽證額度已經用的差不多了(一年內不得停留超過180天)
而我在去年已經停留5個月了。
因此傾向要求語言學校發CAS,在台灣就申請好學生觀光簽證後再去英國。
但我詢問過3個語言學校簽證問題,均建議我以學生觀光簽證入境即可。
理由是因為現在已經算是新的年度(2016年),額度會刷新。
且我的留學代辦跟我說,因為我語言學校只有22周,台北的簽證處是不會
受理我申請效期可達11個月的學生觀光簽證。
再加上目前台灣沒有人再資料準備齊全的情形下,使用免簽讀語言學校遭拒絕的情形。
因此建議我2月中就直接以免簽證入境。只要相關文件齊全的狀態。
請問各位, 這樣真的妥當嗎? 還是我需要做什麼動作做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