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nlll (連頭髮都沒了!!!!)
2016-02-14 18:27:13請教個問題
近期將被派駐美國分公司二到三年,目前身分為PR,離公民最快也要兩年
請問老婆是否可以可合法申請簽證(不需工作)待在美國?
還是需要申請學生簽證或是工作簽證才能合法居留?
如果使用ESTA持續入境,被遣返風險會很大嗎?
因為自己不計畫長待美國,所以盡可能想以visa解決
感謝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6-02-15 01:15:00正所謂嫁綠卡,守活寡,還是得靠其他長期簽證配偶才能居留。看你怎麼打算,因為公民的配偶子女無敵,所以你不怕你太太黑掉,就可以讓他逾期居留,等你轉公民後再讓他白回來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6-02-15 03:06:00黑掉的話,如果台灣家中有急事非回去不可時,就得中斷了
作者: dallasman (達拉斯小牛) 2016-02-15 07:20:00
你老婆唸個1年的研究所不就可以用OPT工作等你轉公民?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6-02-15 09:03:00申請個聽來會讓鉛症棺看到就敬佩得五體投地的學校去讀就行了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02-15 13:51:00當然比語言學校好很多,而且最好是碩士/博士課程,而非玩票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6-02-16 00:49:00比已有學位高的比較好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02-16 15:01:00移民板已答;你適合放棄綠卡,辦L1/L2;反正你不打算久住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