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5日電)
外交部今天宣布,持中華民國護照享免簽及電子簽證,再增馬拉威、喀麥隆及吉爾吉
斯3國,全世界給予簽證待遇國家或地區增至164。
外交部下午發布新聞稿,已確認馬拉威(Malawi)、喀麥隆(Cameroon)、吉爾吉斯
(Kyrgyzstan)3國,列入持中華民國護照可以落地簽證前往的國家;整體而言,民眾持
中華民國護照享免簽證、落地簽證及電子簽證等簽證便利待遇數目從161個再增164個。
外交部另提醒前往馬拉威、喀麥隆及吉爾吉斯應注意事項及規定。
在馬拉威部份,民眾短期觀光或商務考察,出發前可在馬拉威移民局(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網站下載簽證申請表(http://www.immigration.gov.mw),並備妥效
期6個月以上護照、2張護照用照片、回程機票、訂房紀錄、財力證明等文件(商務考察
者須另備邀請函),抵達機場時申請單次入境落地簽證,繳交簽證費75美元,憑簽證最
長可停留30天,必要時可向移民局申請延長停留期限。
其次民眾若赴喀麥隆短期觀光或商務考察,行前應備妥相關文件影本,委託當地友人
、關係人或旅行社,向喀麥隆「國家安全總署邊境警察局」(Delegation Generale a
la Surete Nationale, Direction de la Police des Frontieres)申請「落地簽證函」
(Visa d’Entree au Debarquement),持憑登機並於抵達喀國機場時,繳交簽證費5萬
西非法郎(約100美元,單次或多次進出金額相同)取得簽證。
至於若前往吉爾吉斯則須先透過吉爾吉斯旅行社提供落地簽證邀請函,據此向吉爾吉
斯外交部申請核准號碼,旅行社將把核准號碼註記於落地簽證邀請函,持核准落地簽證邀
請函、護照及照片在吉爾吉斯首都比斯凱克機場申辦落地簽證;停留天數14天以下落地簽
證費用為50美元,停留天數15至30天落地簽證費用為60美元。
外交部呼籲民眾在上述國家停留期間務必注意自身安全並遵守當地法令,若有急難救
助需要,請分別就近與駐南非代表處(馬拉威)、駐奈及利亞代表處、駐法國代表處及駐
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喀麥隆)、駐俄羅斯代表處、駐土耳其代表處(吉爾吉斯)聯絡
,或撥打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886-800-085-095。1050325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603250286-1.aspx
(中央社 2016/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