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ESTA][F1 ] 該怎麼做比較好?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6-04-13 03:43:02
※ 引述《hsiyen (我欠這個世界太多)》之銘言:
: 我的i20到5/15
: 因為有事情需要在5/15的畢業典禮回台灣一趟 也不打算申請opt
: 所以5/5回台灣 預計5/13回美參加畢業典禮
: 但是因為房子的租約到8/8 也不能轉租
: 所以打算直接待到考完NY BAR再回台灣 考試是7/26 7/27
: 請問我5/13回美國要用f1入境好 還是直接申請esta?
ESTA請好備用,參加畢業典禮是正當理由,很難想像移民官員會拒絕入境。
: 現在擔心是因為入境美國太久(回程機票定7/30左右)
: esta會不會被刁難 考試也不知道是否算是符合esta的條件
F-1 被拒絕再來擔心。
: 另外如果用f1回來 因為時間快到了 更可能會被雕
: 加上grace period結束之後 在考試將屆的兩週內又需要去加拿大換esta回來
: 多花錢又花時間
: 所以不知道直接用esta回美會不會比較好 謝謝
可以,但不見得會給這麼長的停留時間。
: 但是又擔心esta給於短於90天期限 連考試都沒辦法考就死了
解法:以 F-1入境後待到 Grace Period 快結束時候申請 I-539轉成 B-1/B-2身
份,用 $290 買到約兩個多月的停留期。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04-13 06:49:00
沒錯,這是唯一無風險的解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