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已經爬過文章,不過沒有找到相關的問題,所以只好發文詢問有經驗的各位
我現在用觀光簽在日本,
我是台灣人,跟我交往五年的日本籍女友想要辦理結婚登記,
目前我們人在廣島,不過我算一算時間,搞不好在結婚登記辦理完,
還要辦理配偶簽證(居留簽證)的時候,我的觀光簽很有可能會超過日本政府所給的90天期限,
我想詢問一下,
如果我觀光簽到期的時候,我已經申請配偶簽證,或是已經辦理完結婚登記,
我還可以在日本等待我的簽證嗎?還是我一定要出日本,直到簽證到手再回來呢?
真的很希望有人可以回答我,因為我google也找不到,日語也不通,
我是加拿大居民,台灣公民,在加拿大如果已經遞交出申請簽證,是可以合法地留在當地
等待簽證的,
希望日本也是一樣的 不然如果時間超過了 我只好出境等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