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B1/2] 可在美停留時間?

作者: sanmiguel (渡邊)   2016-06-05 06:41:53
大家好,我本身有B1/B2,想請問我可以在美國待的時間一次最長的多久
(在核發的最長日期條件下)
是6個月還是183天?
這是包含入境及出境日期嗎
假設我1號離台,2號當地時間到美國,3號離開美國,這樣算是停留2天對吧?
另外因為我年初已經來美國4個多月
我幾個月後還會再去美國
但我這一年在美國的時間超過六個月,不知道會不會有問題?
(有正當來美國的理由)
不好意思謝謝大家:)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6-06-05 06:44:00
180天你要先確定移民官願意給滿六個月天數計算頭尾都要算,就算踏在美國領土上一秒鐘也算一天
作者: sanmiguel (渡邊)   2016-06-05 06:51:00
先假設有充分理由願意給啦XD不然假設就難成立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06-05 07:07:00
正當理由不是你說的就算; 是以6個月計算,其實不是180天就把月份+6;不過建議你不要算這麼準,聽起來和台灣連結很弱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6-06-05 09:45:00
先想一下如果你是移民官,以他情況憑什麼要給他進來這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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