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eyfd (hue)》之銘言:
: 請問目前在美國opt沒工作三個月期限內只剩一個月時,可以申請esta出入境嗎?
你 OPT已經開始,然後還沒找到工作,距離失業期限 90 天還剩 30 天(也就是
失業滿 60 天)時,想要出境。
: 因為目前在美國,可能會去荷蘭面試,回程時只能用esta了
: 一個月後opt到期時還不確定要帶妻小回台灣還是去荷蘭
: 這樣回來入境美國時海關要檢查機票怎麼辦呢?
你在美國沒有工作,所以無法以 F-1身份入境,如果以 ESTA 入境,則 F-1身份
立刻失效,連帶如果你妻小都是 F-2身份也會立刻失效變成 OOS,不至於黑掉但
他們必須要趕快離境或是轉換身份,否則對以後申請美簽有負面影響。沒有你
F-1失效 F-2還能繼續待到滿這種事情。
: 可以先買然後退掉嗎?那有比較推薦的方法嗎?
海關檢查貨物的,檢查人的叫移民官。你想要用 ESTA 入境,依規定你要有離開
北美洲的機票才能登機,當然航空公司看到你有 F-1簽證可能會誤以為你可以用
F-1簽證入境而放行,但實際上你 F-1是失業狀態,無法入境。
: 非常需要大家的回覆,感謝!
推薦的方法是集體行動,或是妻小先回台灣等你的最後結果,待在美國比較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