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08-28 15:43:00完全沒問題;esta可以兩年內入境美國無限多次,每次最多90天而且短期赴加墨其實視為同一次赴美,沿用原本的居留效期此例既然有B,那就不需要esta;過期日前入境就取得180天這180天內可以短期赴加墨再回美國,美簽效期不重要你的印象完全錯誤;舉個極端的例子:1/1美簽或esta過期12/31可以入境美國,取得180/90天,1/31赴加墨,2/15再回美國2/15回美時esta/美簽已過期,但依然沒問題,用完原180/90天這叫做簽證再生效,爬文都有,討論過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