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想詢問大家
在台灣或者其他國家
受雇於美國公司
這個報稅的問題
爬文大家已經討論不能用payroll
公司老闆說用contractor的名目報稅
這樣子人在國外受雇於美國公司的contractor
會不會被美國IRS認定是非法工作
如果會 還是要尋求其他名目來報
這問題其實也很重要
不小心踩到IRS的紅線
以後就別想去美國旅遊了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 引述《lihohsin (新)》之銘言:
: : 人在境外領美國薪水為什麼不可以?
: 當然不可以,因為這是跟美國人搶工作。
: : 不就相當於現在很多美國工作外包給印度人嗎
: 不一樣。這種人力外包的操作方式是 B2B,美國企業對印度企業,印度企業再發
: 薪水給印度員工,跟美國企業直接發薪水給印度員工不同。
: 回過頭來說,如果原PO的老闆願意把錢先給國外合作的單位,再由國外單位發放
: ,就沒問題。總之原PO不能「直接」領美國薪水,要變成間接方式。
: : 雇主在美國 故一些在印度的人用遠端來工作
: : 透過payapl或相關管道把薪水給人家
: : 這樣應該是不構成非法打工吧?
: PayPal這邊的確可能有漏洞,但 IRS往往擴張解釋,他不爽找上門你要跟他告。
: : 因為現在這種跨境工作愈來愈多
: : 不會因為有些人是做這樣的工作
: : 就不能到美國旅遊吧
: 邏輯不通,越來越多人這樣做不代表這種作法就具有正當性,適法性和多少人這
: 樣做並沒有邏輯關係,總之沒被抓到就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