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大家好
又來這麻煩大家了
我本人opt到明年2/22/18最後一天
目前確定要走EB2但連perm都沒半個影
所以就沒對完美銜接抱任何期待
我們打算聖誕節返台
我預計1/13/18回來 (lax)
我老婆預計1/31/18返美 (Lax)
我知道理論上來說是可行
因為還是under f-1/f-2狀況
但不知道會不會被主觀否決就是了..
是否要準備額外的文件說明公司在申辦EB2?或是這算不打自招..
我有問我的律師建議
他說理論上ok但越早回來越安全...
所以感覺沒回答我的疑慮..
總之需要點意見
(去年同樣時間進出有被叫去小房間
後來等一小時多沒問問題就放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