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是UC Santa Cruz的博士生,拿的是J-1簽證,
J-1簽證在今年6月15日到期
然後為了做研究,
我今年10月要到LA的Musicians Institute的吉他工藝科當半年的學生,
也在今年三月拿到Musicians Institute的入學許可跟I-20
為了申請Musiticans Institute的F-1學生簽證,
UC Santa Cruz的國際學生辦公室建議我先辦Leave of Absence
這樣我在UCSC就沒有學籍,才可以申請另一個學校的F-1
等到Musicians Institute收集完資料,
明年再跟UCSC申請復學。
我的問題是,
請問我申請J-1轉F-1的過程,是否還要重繳一次SEVIS費用?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