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有關O1 visa petitioner的問題
最近有認識的人來問我們能否當他的O1 visa petitioner
(他在美術領域上面有專長, 得過很多國際獎項, 去詢問律師的時候律師主動建議他辦O1)
根據律師的說法, 他可以找認識的公民來當petitioner就可以
因為如果找正式的Agent來當petitioner, 反而未來工作會被Agnet綁住
如果是我們當petitioner的話就不會有這個問題
但是我在網路上查了一些文章, 似乎沒有看到這種作法
看到的都只有說到Agent來當petitioner
所以想請教律師說的這部分是否真的是如此呢?
(講白話一點律師意思就是petitioner就相當於一個聯絡人而已)
如果我們願意當petitioner的話, 有甚麼特別需要注意的嗎?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