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目前有個問題很困擾著我想請教大家: 我目前OPT CAP CAP申請H1B仍在
Pending當中, 我雇主的律師最近在submit RFE response後打算想幫我file PP加快
申請速度, 但是我不知道萬一PP之後USCIS 發了denial notice拒絕我公司的H1 VISA
, 是否我可以在grace period期間仍可以辦理轉學使用同一個SEVIS號碼就讀另外一
個學校用CPT工作呢? (目前我從9/30號後就已暫停工作, 但是我已經拿到另外一個
新學校的acceptance letter)
我的律師(From大律師事務所)回覆他們有看過有客戶在grace period期間成功轉學
過的例子,但是我原本畢業學校的DSO回覆我說他們不認為我在H1 Denial之後可以辦理
轉學的動作, 所以想要請教版上的大家有沒有碰過這種狀況的知道哪一個情況才是
對的呢? 非常感謝大家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