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 年紀三十初 單身女性 九月底工作離職 計劃語言學校 之前觀光簽入美國兩次
面試經過..
詢問學歷 工作 家人例行問題
停留在工作問題較久
(面試官) 回國後要做什麼工作?
(我) 回原公司 轉國際事務部門
(面試官) 妳能順利回原公司嗎?
(我) 點頭! 主管已談好
(面試官) 兩個月學習夠妳應付工作嗎?
(我) 可以
然後他就離開跟旁邊的同事談了十幾分鐘
回來給我214(b)條款單.....
問....
我弟弟台灣公司外派美國
前幾個禮拜剛去申請簽證補發
我這次面試F1如果否認有親人在美國
他們查的到嗎?
打直系親屬父母的資料是否可以查出我跟他的關係?
工作部分打算請主管開留職證明給我
不知幫助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