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opt 2017/10/9開始,USCIS status表明在10/4時寄出我的 EAD卡,但卻寄丟了,
我在11月初時重新申請EAD卡,目前都尚未收到新卡,
但我的opt unemployment day 在 2018/1/6就會滿90天,
我之前的advisor同意給我一個volunteer 工作,從1/5開始,
我的問題如下:
(1) 之前EAD卡寄出但遺失,目前補辦中,可以開始這個volunteer 工作嗎?
(2) 因為我先生有H1B,如果我無法開始這工作,是不是要立即轉成H4?
或是有什麼更好的方法?現在轉H4中間會不會有時間差?是不是算非法居留?
(3) 如果我可以開始這工作,那給學校的report可以先用 USCIS的status與receipt
替代嗎?
(4) 如果我可以開始這volunteer工作,那我的advisor需要填 I9嗎?
非常謝謝各位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