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ichin (.....)
2018-01-13 03:58:39原PO的日期越算越奇怪..
OPT 2/12/2018開始..
申請OPT的條文是學期結束前90天內申請,OPT開始日最晚到學期結束60天後
代表你最新的I-20 (加註OPT) 最早也是 09/2017從學校拿到..
深深懷疑你手上那份04/21/2017的 並非是最新的I20..這樣會有問題的
不知我是否理解錯誤? 等其他版上高手釐清.
※ 引述《rickhwa422 (滑二少)》之銘言:
: 請問目前已畢業,已有更新的I-20及有效F-1visa, 但無offer letter, OPT於2/12開始,
: 已拿到EAD卡,目前人在台灣,打算1/22回美國,但1/17-1/20需前往關島,請問可否於1/
: 17-1/20用ESTA出入境,1/22再已F-1入境美國? 這樣OPT是否會有被取消的風險呢?感謝
: ,另想請問I20上旅遊簽註上次簽為04/21/2017,因當初看I20上有效期為一年因此未續簽
: ,但爬文發現需半年一簽,請問這樣1/22入境會否會有問題呢?
: 問題有點多懇請各位大大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