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好:
小弟上月中AIT面試後收到紅單,補件後順利收到簽證
但expiration date 僅2年期限(護照有效期還夠)
不過PED倒是跟I-129上的3年期限一樣,這是否代表我最後一整年都不能離境?
借看了同事的簽證(跟我一樣L1B),expiration date給5年,PED寫"NO EXP"
當初他面試是當場過,是否因我被AP所以期限縮短呢? 還是期限本就因人而異?
另外之前DS-160填寫"5年內去過的國家"時,漏填了4年前去的柬埔寨
剛剛翻護照時才發現的(因為是轉機過去玩,所以填寫DS-160時完全忘記...)
這樣入境時是否要主動向海關說明? 怕他翻到柬埔寨那頁後會質疑為何當初沒填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