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chat (Viel Ervolg!)
2018-02-12 12:08:59想請問OPT快到期前,雇主開始了J-1申請的作業
也在處理DS-2019
選擇在美國境外轉身份
雇主原本先選了OPT到期隔日為DS-2019開始日期
後來請雇主改日期到grace period結束附近幾天
請問還有OPT grace period嗎?
不知道這跟last action rule有沒有關係?
以及 在什麼時候之前 都還是維持F1 OPT/ OPT grace period身份呢?
比如是到美國境外pick up J1 visa?
還是中間雇主申請J1被批准的時候?
如果有可能在美國境外轉J1和F1以外的其他簽證
這個已經在處理的J1簽證會有影響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