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KEmike07 (加油!)》之銘言:
: 大家好, C大好
: 想請問一下關於申請OPT後 幾種狀態入境美國是否可行
: 因為我5月底畢業之後隔天有計劃到尼加拉瀑布,之後6月初可能跟爸媽一起先回台灣。
: 之後跟我女友辦登記結婚,面簽F2,希望順利7月中前一起回到美國這樣。
: 我program end是 5/27,OPT start day是7/1
: 在 3/5 寄出OPT申請的
: 有爬過板上還有一畝三分地的文,總結了一下在入境時候,除了護照和I20
: 如果我在OPT pending 期間拿著 OPT receipt and Offer letter 是可以入境美國的?
這邊是很多人容易混淆的地方,因為有兩個時段都叫 pending ,第一個時段是送
件到核准,第二個時段是核准到開工。
柏克萊大學國際學生中心網頁有清楚說明
https://internationaloffice.berkeley.edu/students/employment/opt/travel
在「申請到核准」期間,要護照、簽證、I-20、I-797收據
在「核准到開工」、「開工後」期間,要護照、簽證、I-20、EAD卡、offer letter
: 如果我在OPT pending 期間出境,結果 approved了,我需要拿到EAD卡或是影印本?
請查詢上述網頁。
: 我知道其實就是case by case,畢竟不是每個人都那麼順利
: 但這些理論上是可行的是嗎?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