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如果今年3-4月以esta入境美國玩一個月左右,
預計9月時帶小孩(3歲半)再次前往美國探親兼遊學,
這次希望能待半年左右,因此想改申請B1/2
相關條件如下:
1.本人為家庭主婦無工作
2.先生在台工作並未要同去
3.曾在美國唸書+工作約3年時間,並持有綠卡,
但為了結婚所以放棄綠卡,小孩也非在美國生
4.探親對象為外婆高齡90多歲,想讓小孩多陪陪她
不知道單獨留在台灣的先生能算是跟台灣有強烈連結嗎?
放棄綠卡能算無移民意願嗎?還是相反的會以為我想再移民一次?囧>
不使用esta的原因是因為覺得時間稍微長一點小孩才能學到英文,加上老人家年紀實在很大啦啊啊啊,能趁現在有空多陪一點是一點~
不知道這樣理由夠充分嗎?
還是需要一些更實際的,例如房子,車子,公司等證明
或有其他需要注意的點?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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