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目前在美國拿J1做博後研究。我的Visa stamp今年六月到期,新的DS-2019有
效日則是到明年六月。
今年八月想要跟未婚夫一起回法國探望他的家人,但回美國時需要新的Visa stamp才能入
境。不知道大家曉不曉得在第三國申請美簽過的機率高嗎? 我google的結果是在第三國申
請,假使第三國並非長期居住國,只是過境的辦美簽容易拿紅單。現在很猶豫是否要在法
國辦新的J1美簽,還是回台灣辦比較保險 QQ
另外有個 212(e)的問題需要請教各位前輩。我的老闆是拿NSF計畫(植物領域)來支付我的
薪水,我爬文的結果是只要我不是PI或co-PI就不受到212(e)的限制,但最後還是要由面
試官判定,所以還是有可能被規類在兩年條款下? 這樣的話如果之後有要申請H1B或綠卡
,若有兩年條款在身就要先waive掉才能申請其他身份?
先謝謝各位看完我的文章 (拜) 有請各位前輩們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