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4月中申請的EAD卡應於6/21寄到
從郵局的網站看是投遞成功
但奇怪的是 卡跟通過通知書都不在信箱裡
到處詢問郵局與移民局和學校的國際學生事務所
得到的答案是只能重新辦理(replacement)
聽說Replacement的時間跟一般程序一樣(2-3個月)
但這樣我的grace period就用完了...
是否只能回台灣了?
有聽說replacement的收據可以先工作90天
但前提是要有通過通知書
我連通過通知書都沒有 能工作嗎?
要怎麼跟雇主說明我的EAD卡是通過的 只是尚未拿到?
有任何方法可以加急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