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ahh (忙)》之銘言:
: 既然這樣我就稍做說明(但有點複雜...):
: 我確實是受限於J簽證的兩年條款,而且waive不掉,
: 所以目前無法申請綠卡
: 我從去年夏天就回台灣,預計九月底配合先生工作再回美國一趟
所以你會在台灣待一年,SEVIS會失效,所以要辦新簽證
: 屆時兩年債會還了差不多一年
: 因為接下來的學年我要用個人funding
: 學校說之前的J無法沿用,只能發新的F簽證
所以你其實會用SEVIS新生的身份拿F簽證,看起來你還沒拿到F簽證?
: 但F簽證的I-20期限只能到秋季學期結束
: 也就是我博班第七年結束,那是我畢業的expected date
學校同意就能延長
: (之前有一個學期parental leave,整個academic clock延後一學期)
: 學校的說法是即使我要延後畢業,學校官方記錄還是會顯示論文已繳交,
那就不要繳交論文啊! 只要論文沒交,就無法畢業
博士的畢業日就是交論文日
只要你延後交論文、學校也願意延長你的I-20,就是合法的延畢,就是full time
: 註冊的話也只算part-time enrollment
: 所以一般學生若要延畢的話第八年會用OPT的方式
這個說法很怪。難道他是指pre-completion OPT?
一般人都是拿post -completion OPT,只有在畢業之後才能申請
所以不會有用為了延畢來辦OPT,邏輯不通
: 但要申請OPT必須在美國待滿一年,我只待一學期,不符合資格
如前所述,學校願意讓你延畢的話,你就可以撐到一學年,就能OPT
: ps.我們系念到八九年還滿常見的
: 以上是補充說明
: 之所以我想用ESTA,但不知是否可行
正確的延畢才是最佳解 (前題是你交得出延畢的full time學費)
你在美國這麼多年,還想用免簽,很容易引起疑惑
但第一次的成功率是有的,要看個案及實際的運氣,沒有標準答案
比較安全的做法,是境內辦I-539轉到B身份,完成打包及畢業典禮
但最佳解就是延畢,多燒一學期學費、晚一學期交論文,換到合法身份+OPT
: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簽證和身份是兩回事
: : 你的簽證不可能無法重辦,只要花錢就能辦。重點是不出國就不必簽證
: : 所以簽證根本不是問題,也和OPT無關
: : 所以重點是你的「身份」。但你既然明年春天畢業,身份就會到春天
: : 你的意思是說,你畢業後不能辦OPT? 請說明原因
: : 你的意思是,你的SEVIS (I-20)不能延長? 學校不讓你的I-20延到畢業?
: : 為什麼? 你的I-20讀太久、超過允許的上限? 一般不至於這樣
: : 一般的博士生,都是以交論文的那天為畢業日期,根本沒有你的問題
: : 為什麼你的I-20會這麼早結束而且不能延長?
: : 你的描述非常怪異,先把你的狀況講清楚,才有意義討論其他的
: : 請解釋一下為何你覺得無法申請
: : 是因為無法結婚的關係嗎? 婚姻不成立?
: : 除非你是J1有返國服務的規定,否則沒理由不能申請綠卡
: : 但你又說你是F1,所以我實在看不懂整篇你在說什麼
: : 如果你不把你的狀況搞清楚,問這些問題是沒有意義的,
: : 不了解全盤狀況就隨便回答,對你未必有益,甚至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