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家父在美國塞班島工作,我們的H2B是8/31到期
公司說會直接送文件,申請繼續留在塞班工作,最後只會拿到一張續簽單,護照上的簽證
不會改
我有同事兄弟檔一起來工作,做不習慣離職,要9/2飛回台灣,續簽單還沒拿到。哥哥是8
/31到期,弟弟是9/12到期,他們要飛關島,再轉機回台灣,但是哥哥在塞班的出境海關
就被刁難了,後來他說,他們兄弟一起來一起走,所以逾期兩天,海關才放他走
不過他們兄弟的說話,我是相信一半,不敢全信
家父也是要離職,我繼續留下來,美國塞班的效率真的是很差,所以續簽單目前還沒到手
想問各位
1.工作簽到期,逾期停留,出境會有問題嗎?
2.工作簽到期,是一定要在到期前離境嗎?
3.工作簽到期,最久可以逾期停留幾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