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家母已申請好ESTA,
原本已預計在2019年02月20日前往美國探親88日。
他想在今年11月左右,再額外前往美國探親30日,
請問這段額外的探親旅程,日期該如何選擇?
以下是家母於美國的出入境紀錄,
含規劃中與既定未來旅程,以方便各位板友理解。
2018-03-31 ~ 2018-04-13 14日
2018-08-14 ~ 2018-09-13 31日
2018-11-?? ~ 2018-12-?? 30日 (規劃中)
2019-02-20 ~ 2019-05-18 88日 (既訂旅程)
另外家母也想請教各位板友,最後那段88日的旅程,
在只靠ESTA的狀況下,能不能再延長?
謝謝各位熱心板友解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