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寄信問過AIT,但他們說不清楚,無法回答此問題
要我詢問CBP,已寄信給CBP,但email詢問的問題要10~15工作天才會回覆
想請問是否有板友有相關經驗
一年前就已規劃今年十二月中到美國旅遊兩週,最近臨時接到通知,
一月中要到美國出差十個月,之後到AIT面試時若不幸被行政審查,
來不及在十二月中之前拿回護照與簽證,是否可以先要回護照,
利用ESTA入境美國旅遊,兩週後回來再將護照寄還給AIT?
家人曾有經驗,在行政審查期間要回護照,出國到香港玩
但不知道如果出國變成是美國的話,是否一樣可行呢?
謝謝大家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