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H1B CP (approved, 尚未轉換)的身分問題:
上週h1b剛批准, 這週就被laid off...
已知被laid off, 有六十天的時間找到新工作並transfer H1B 到新公司,
意思說超過60天就失效,即使找到工作也要重抽?
因為已經辦理opt extension, 所以公司律師說如果沒有在60天內找到工作,你仍可以
用OPT繼續找, 只是H1b會失效.
爬了一下文發現類似經歷的文章:
情況一: 若是在OPT身份下得到雇主贊助申請H1B通過後因故離開公司,
在尚有名額的前提下,請立刻聯絡前雇主將你的H1B petition撤回,
並同時自己寄一份書面聲明給USCIS申請撤回你的H1B petition。
情況二: 若是H1B生效之後,若是想繼續使用OPT,
基本上還是一樣請前雇主撤回並同時自行向USCIS提出要求。
不論是USCIS還是學校(SEVIS)方面都會要求本人與前雇主提出要求的證明,
因此必須請前雇主在提出申請後寄一份副本給你備用,
SEVIS方面在得到證明之後可以將身份從已生效的H1B改回OPT。
看來我是情況一
請問現在有什麼方法能夠在60天後保住這個H1B approve, or 我只要找到opt掛靠就可以
解決grace period問題? 如果不是在年底遭到laid off其實我並不會很擔心無法在60天
內找到新工作, 但現在這個時刻實在......
請問有類似經驗的可以解答嗎?
謝謝